1、目的 确保文件处于受授状态,及时获取并使用所需文件的有效版本,使诚信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诚信管理体系文件包括适当范围的外来文件。 3、职责 3.1 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体系文件的控制和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各部门对诚信类文件执行情况;办公室、财务部、质检部等协助配合。 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包括转发上级及本单位文件)。 4、工作程序 4.1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 A、诚信手册、程序文件由诚信小组管理办公室或各部门编制,诚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生效。 B、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标准、岗位责任制、诚信管理体系作业文件等文件由归口部门编制、组织评审,经诚信负责人批准后生效执行。 C、公司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法律、法规等外来文件由质检部负责定期收集与确认,作好文件目录,保证使用现行有效文件。公司企业标准由项目责任人起草,专家组评审,总经理批准,经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D、公司有关年度、月生产计划由经营部编制,诚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2文件编码 4.2.1诚信手册的编码为XXGS(代表公司简称)/IMS(代表诚信体系)/P1(代表诚信第一层次文件手册)-0X(代表序号)-2013(代表发表年代); 诚信程序编码为XXGS(代表公司简称)/IMS(代表诚信体系)/P2(代表诚信第二层次文件程序)-0X-2013(代表发表年代); 诚信作业指导书的编码为XXGS(代表公司简称)/IMS(代表诚信体系)/P3(代表诚信第三层次文件作业指导书)-000X(代表部门及序号)-2013(代表发表年代); 诚信记录编码为XXGS(代表公司简称)/IMS(代表诚信体系)/P4(代表诚信第四层次文件记录)-000X(代表部门及序号)-2013(代表发表年代);
4.2.2部门代号设定: 办 公 室 —— BG 诚信管理办公室 —— CGB 财 务 部 —— CW 仓 储 部—— C C 质 检 部 ——ZJ 生 产 部—— S C 经 营 部 ——JY .
4.2.3 文件的版本号和修改状态号 版本号以年代表示;如2012、2013…… 版次号以01、02、03……数字表示; 修订号以0、1、2、3表示;当文件进行第5次修订时,版次号应由01换成02,以此类推; 当文件更改或修订后要相应变动文件的版本号和修订号,以便于识别文件的现行状态,确保在 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有效版本。
4.3文件的发放 A、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受控文件统一由诚信管理办公室在文件上加盖受控章和分发号并登记在《受控文件清单》中,手册等管理性文件由诚信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技术性文件由质管部负责发放。领用人员或部门负责人在《文件发放清单》上签名,方可领用,部门转发的受控文件,必须有转发记录,各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的《受控文件清单》。 B、受控文件严禁外借和擅自复印,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文件原件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复印,并加盖受控印章后方可生效。 C、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或模糊不清时,应到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新文件的分发号使用原文件分发号,交回的破损文件按作废文件处理。 D、当文件使用人将文件丢失后,应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文件归口部门补发文件,用新分发号,并注明丢失文件的分发号作废。 4.4文件的使用 A、确保文件使用人在使用现场得到适用的现行有效版本。 B、文件使用人在使用文件中,应保持文件清晰、完整、清洁。 C、文件在使用中如被发现不适用或缺陷文件使用人可以提出修改建议4.2.6文件更改办理。 D、文件的借阅,详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4.5文件的保管、贮存 A、文件要妥善保管,存放文件的柜橱要符合防鼠、防蛀、防潮、防火、防盗的要求,现场使用的文件要塑封,保持清晰完整。 B、电子文件要有备份,防病毒、要设计密码,防止擅自修改,计算机要设计各类文件窗口,便于检索。 C、归档文件保管、贮存,详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4.6文件更改 A、所有文件的更改原则上由原文件编制部门负责,审批的程序同原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可由上一级领导审批。 B、更改形式:1、以下发变更(更改)通知单的方式,由使用单位在更改处划改。2、以重新更换文件版本的方式,同时原文件收回,并作好记录。 C、修订状态:即有效的版次号,其标识状态为*/*,其中分子字母为版本号,分母数字为修改顺序号,发A/0,表示A版0次修改,B/2,表示B版第2次修改。 4.7文件回收 A、在发放新版本的同时,必须回收旧版本文件。 B、文件到期不再使用时,要及时收回。 C、文件使用人因岗位调整,不再需用原文件,应将原文件交回归口部门,归口部门作好记录。 D、借用期限已到,借用人要及时交回或由文件归口部门及时收回,并作好记录。 E、年度使用的文件在年终时由各部门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归档管理。 4.8文件的作废、销毁 A、旧版本文件、收回的更改文件,过期作废的外来文件和超过3年的质量记录均属作废文件,作废文件登记在《销毁文件清单》上,经原文件批准人批准,每年一次集中销毁。 B、为法律和积累知识的目的所保留的作废文件,必须由该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加盖“作废保留”章,由留用部门或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并登记在《作废保留文件清单》上。 4.9销毁方法 A、纸质文件由2人或2人以上现场共同烧毁。 B、电子文件由文件归口部门指定专人采用“删除”的方法销毁。 C、注意销毁安全,防止机密泄漏。 相关文件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受控文件清单 文件发放与回收清单 作废保留文件清单 部门文件使用清单 销毁文件清单 文件变更(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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